2018年希望工程“圆梦行动”材料申报及要求
1.申请表
省、市级资助的申请表纸质档正反打印一式4份,区级资助的申请表纸质档正反打印一式3份。受助学生按各类助学基金项目,分别填写各自申请表且均为原件(提醒一下,所有签字必须是手写,盖章必须是红色的,不可是复印的)。
2.感谢信的要求。
(1)省级名额的助学金感谢信抬头称谓必须与所申请的助学金相对应。抬头是中商融投;
(2)市级助学金感谢信抬头称谓必须与市希望办提供的《市级第一、二批资助名单》中的捐方名单相一致;
(3)《感谢信》要A4纸,手写,不少于800字,一份原件,其余可以复印。
3.申报时需提供材料及要求
(1)申请表一式3份或一式4份。(详见1)
(2)高考成绩单、身份证正反复印件(清晰地复印在同一A4纸上);
(3)建档立卡户、低保户、残疾人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。困难证明(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,内容主要包括:申请学生的家庭人口、致贫原因、经济来源及月收入等);
(4)录取通知书复印件(若是网上下载的需由高中毕业学校加盖公章确认);
(5)感谢信。(详见2)
上述每位同学的1-5号材料请按顺序摆放,按份整理,不要装订,用回形针或是燕尾夹固定。感谢信的电子版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。所有材料于8月22日前一并上报邗江团区委希望办(邗江区政府1143)。申请表内栏目填写不全、不清或印章不全的视为材料不合格,申请材料逾期责任自负。
4、其他
省级资助名额要求所有学生要办理邮储银行的借记卡(卡号与本人姓名一致),由省青基会直接将助学金打到学生卡上。市、县资助名额的助学金全部拨入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即可。